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奇台县教育局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奇台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2: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 ||
预算金额 | ¥732.0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葛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4-7229636 | ||
采购单位 | 奇台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奇台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990518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4-7229636 |
项目概况
奇台县教育局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QTCG2022-115
项目名称:奇台县教育局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320240
最高限价(元):73202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奇台县教育局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202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需采购学生饮用奶(具体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须为奶业协会认证的“学生奶生产企业”,具备学生饮用奶生产资质(提供资质原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应当包含乳制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昌吉州教育局“学生饮用奶计划”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招标说明;
(6)疆外企业须在本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方式:线下获取,U盘拷贝
售价(元):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具有资质:须具备奶业协会认证的“学生奶生产企业”,具备学生饮用奶生产资质;(3)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应当包含乳制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5)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用记录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两份到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教育局
地 址:奇台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1569905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4-7229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0994-722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