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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关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HJFZCGK2022080050)项目的招标

   日期:2022-09-29    
核心提示: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

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HJFZCGK202208005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6号,总占地面积692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09.55平方米(其中公共区域面积2453.85平方米),共有2幢楼,电梯3部。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水电、保洁、维修、消控值守、会务、食堂服务等相关的物业管理项目。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邗江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1020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FZCGK2022080050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2年总预算130万元,65/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按1年期报价1最高限价650000/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合同首签1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191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项与本项目匹配度高的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邗江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1020  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行勘察: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并向采购人领取现场勘察确认函。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踏勘时,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否则自行承担投标的风险。

踏勘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踏勘时间:截止202210151700

勘察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852530331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方式:87982350,18860853616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

联系人:陈佳奇

联系方式:82882275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9290907191289 lang="EN-US">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邗江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 HJFZCGK2022080050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模板.doc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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