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医院信息核心系统升级(硬件)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麻城市人民医院信息核心系统升级(硬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2-166
2、采购计划备案号:麻财采计〔2022〕033号
3、项目名称:麻城市人民医院信息核心系统升级(硬件)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00(万元)
6、最高限价:800(万元)
7、采购需求:
麻城市人民医院信息核心系统升级(硬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实施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合格有效;
2. 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3.所有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10%的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优采政策。
2)本次采购活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本次采购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相同的扣除标准。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5.投标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监狱企业应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8.依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符合鄂财采发〔2021〕8 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 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9.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及其它符合鄂财采发〔 2021 〕8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依据财库[2019]19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 须提供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 提供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
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
投标人登录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人民医院
地 址:麻城市金通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15897913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麻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13-2955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8979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