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铁路跨线检修库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成员近5年具备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施工业绩;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担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2投标人未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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