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省道路网监测服务设施和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鄂州市国省道路网监测服务设施和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h-2022-040C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2-00057
3、项目名称:鄂州市国省道路网监测服务设施和系统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5(万元)
6、最高限价:13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
获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附件自行下载);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表》(自行下载),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
地 址:吴都大道69号
联系方式:0711-511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
联系方式:0711-32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电 话:0711-322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