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救护车及随车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 18: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 ||
预算金额 | ¥2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美玲、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1325151 | ||
采购单位 | 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东港市大东街道人民大街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5-75596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美玲、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
项目概况
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救护车及随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2-205-02
项目名称: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救护车及随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救护车及随车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的“医疗车”车型(2)属于投标人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东港市大东街道人民大街37号
联系方式:0415-7559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李美玲、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玲、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电 话: 024-31325151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