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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

   日期:2022-09-19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漳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8: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梁/小许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75000
采购单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621750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89号丽景芗城13幢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6-2681555,18159567555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0]bt[CS]2022003-1、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3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0]bt[CS]2022003-1
项目名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20299-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微助手系统 1(项) 详见招标参数 6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描述: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19至2022-09-2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30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89号丽景芗城(榕御小区)13幢401室 - 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9-3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89号丽景芗城(榕御小区)13幢401室 - 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
联系方式:05962175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89号丽景芗城13幢401室
联系方式:0596-2681555,1815956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梁/小许
电   话:0596-2681555,1815956755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9-19


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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