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南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9日 12:06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23.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2199823 | ||
采购单位 |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先生 0595-689913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德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兰台路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 0595-22199823 |
泉州市德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DLDY202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兰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98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先生 0595-689913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德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0595-22199823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兰台路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总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及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是 | 1350人份 | 236000 | 无 |
1-2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是 | 3300人份 | |||
1-3 |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是 | 1350人份 | |||
1-4 |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 是 | 3300人份 |
二、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协商邀请
泉州市德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QZDLDY2022001
2、项目名称: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采购项目 | 福建德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欣业西路80号1幢208室(笏石工业园区内)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特定条件一 | 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响应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人如是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响应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人如是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特定条件二 | 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响应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响应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09月22日(3个工作日)止,为采购文件公告届满时间。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内到泉州市德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含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前认缴。采购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协商供应商将被拒绝。
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兰台路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15:30(北京时间),协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协商时间:2022年09月26日15:30(北京时间)
11、递交响应文件和协商地点:泉州市德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兰台路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注:本项目到场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将不被允许入场:
1、福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
2、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
3、现场体温检查为正常;
4、开标当天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组织开标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