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三师疫情防控指挥部冬季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JYSS-[2022]政采云005
2、项目名称:第三师疫情防控指挥部冬季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4571600.00
5、最高限价(元):4571600.00
6、采购需求:采购防护服、N95口罩(绑带式)、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橡胶手套、隔离衣、免洗手消、医用面罩、消毒片、75%酒精、84消毒液、医用垃圾袋等防控物资一批。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将相关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拟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企业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必须为前三年内(2019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的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②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③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18日至2022年09月22日(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4、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16: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后缀.jmbs)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或点击链接:https://www.zcygov.cn/bidding-entrust/#/bidFile/upload/list。(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3日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图木舒克市中兴街10号第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婧0998-6305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建友友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图木舒克市城市花园泰和二期西门
联系方式:陈丽丽1389960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丽
电 话:13899605252
附件信息:
(政采云)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pdf
15.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