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5日 18: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下获取将所需资料发送至25385266@qq.com,注明联系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568.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29368030 | ||
采购单位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1-65283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29368030 |
项目概况
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获取将所需资料发送至25385266@qq.com,注明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2-144GK
项目名称: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688000
最高限价(元):1289500,1289500,1289500,1289500,5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8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8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8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8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半免耕补播改良5000亩(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补播改良配套围栏、标识牌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裕民县2022年第二批补播改良配套围栏、标识牌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获取将所需资料发送至25385266@qq.com,注明联系方式
方式:需提供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以上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加盖公章。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只接受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2、财政监督电话:0901-6526379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号
联系方式:0901-652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1812936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伟
电 话:1812936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