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及工程
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及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及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90663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11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标的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适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单位、所属分公司、所属子公司及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2: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适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单位、所属分公司及S公司。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中标比例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服务期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400
1
1-1
公司本部及直属单位、海口、文昌、临高、澄迈、定安、琼海、屯昌、万宁供电局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50%
200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2
1-2
三亚、儋州、乐东、东方、昌江、白沙、五指山、保亭、陵水、琼中供电局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37.5%
150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2
1-3
所属分公司(不含供电局)、所属子公司、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12.5%
50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0.5
2
2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1120
1
2-1
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单位、建设分公司、信通分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31.25%
350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4
2-2
海口供电局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19.5%
218.4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2
2-3
儋州、澄迈、临高、昌江、定安、陵水供电局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18%
201.6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2
2-4
三亚、乐东、东方、保亭、五指山、白沙供电局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17.85%
199.92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2
2-5
琼海、文昌、万宁、屯昌、琼中供电局、S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13.4%
150.08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无
2
注:
(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大于1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各标包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标包的标包金额。
(3)招标人分别与本项目各标包中标人签订资产价值评估及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各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分别与对应标包中标人签订资产价值评估及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合同。
(4)招标范围:
①标的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对资产产权方即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单位、所属分公司、所属子公司及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审核,对资产进行实地察看与核对,并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开展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②标的2: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单位、所属分公司及S公司在2023-2024年期间完成结算批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电网基建项目、小型基建项目等工程竣工决算报表提供咨询服务,分批次结算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步开展决算报表咨询。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工程结算量为准。
(5)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及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项目各标的计费标准:
①标的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对招标范围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活动(如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金、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所有项目费用参照以下标准计算:
a.对能确定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业务费用参考《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3号),要求投标人按浮动费率(即下浮系数)报价,每笔合同金额=标的资产账面原值×差额累进费率×(1-中标下浮系数)。差额累进费率限定如下:
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万元)
差额累进费率‰
100及以下
10
100以上(不含100)-1000
4.8
1000以上(不含1000)-5000
1.5
5000以上(不含5000)-10000
1
10000以上(不含10000)-100000
0.18
100000以上(不含100000)
0.14
b.对无法确定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资产接收等资产评估项目,参照过去3年评估费用支付情况,计算出资产评估项目评估费用均值,以该平均值为资产评估费用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基于资产评估费用最高限价,按下浮系数报价。每笔合同金额=评估费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系数)。
序号
评估事项
付费计量单位
资产评估项目费用最高限价
备注
1
接收资产评估入账
按1个小区
客户小区资产以1个小区作为计算单位。每个计算单位评估费最高限价0.55万元
②标的2: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咨询费用参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76)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相关标准,结合海南电网公司近年来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费用确定。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对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活动(如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金、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要求投标人按浮动费率(即下浮系数)报价,每笔合同金额=工程结算造价×差额累进费率×(1-中标下浮系数)。差额累进费率限定如下:
工程结算造价(万元)
差额累进费率‰
备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合伙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已入选南方电网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详见附件《关于调整南方电网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3)投标单位2019年至今有从事同类业务业绩,并提供签章完整的合同或相关报告。
(4)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低于10人(提供项目团队全体成员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上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视为非项目组成员)。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公司本部及直属单位、海口、文昌、临高、澄迈、定安、琼海、屯昌、万宁供电局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三亚、儋州、乐东、东方、昌江、白沙、五指山、保亭、陵水、琼中供电局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所属分公司(不含供电局)、所属子公司、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资产价值评估项目]
2
(1)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2019年至今有从事同类业务业绩,并提供签章完整的合同或相关报告。
(3)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低于10人(提供项目团队全体成员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上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视为非项目组成员)。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公司本部及各直属单位、建设分公司、信通分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海口供电局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儋州、澄迈、临高、昌江、定安、陵水供电局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三亚、乐东、东方、保亭、五指山、白沙供电局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琼海、文昌、万宁、屯昌、琼中供电局、S公司2023-2024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9月21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09月15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王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