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安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文教路 由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延安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文教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延高新经发〔2022〕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安市东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延安市东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高新区。
2.2工程规模:该道路全长1079. 691m,其中道路红线宽度为20m、 24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热力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及绿化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4项目概算总投资:768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06.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11.44万元,基本预备费569.43万元)。
2.5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
3.2施工标段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监理标段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省级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3.4业绩要求:企业近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9 月15 日至2022年9月19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
5.2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 月28 日9 时00 分,电子版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址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东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黄蒿洼东区开发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李海梅
电话:15353981775
招标代理机构: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黄蒿湾兴延小区六号楼二单元2605室
联系人:王佳乐
电话:1870011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