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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的招标

   日期:2022-09-14    
核心提示:编号: AGL220005-05SG(重新公告)1.招标条件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
编号: AGL220005-05S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22]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18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1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基坑支护
2.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河西地区,东至雅瑰园住宅小区、NO.2019G61 地块,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锦江路,北至湘江路。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65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项目为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本项目为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拟按20轨60班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18727.4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86976.46平方米(A地块约69265.82 平方米、B地块约17710.64 平方米),地下约31751平方米( A地块约26273平方米、B地块约5478平方米)。本次招标基坑支护工程:基坑面积:约32680.65㎡,基坑深度:8.2米,其中:钻孔灌注桩约1522根;双轴深搅桩约3230根;三轴深搅桩约538根;二重管高压旋喷约145根;立柱桩约236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18727.46 m2;基坑深度:8.2 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从2022年9月14日14时40分到 2022年9月19日14时40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26 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1、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是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单独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2、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达到5米及以上的基坑工程。3、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说明或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图纸或提供能体现出基坑深度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证明材料。若同一工程中包含多个地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地块达到深基坑支护工程要求的视同符合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5、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备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预审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得分业绩可以兼得。?

5.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nbsp&nbsp&nbsp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nbsp&nbsp&nbsp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9月14日14时40分到 2022年9月19日14时40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未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8.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3、评标办法业绩分(1分)

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业绩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得1分,5000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业绩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1、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是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单独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2、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达到5米及以上的基坑工程。3、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说明或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图纸或提供能体现出基坑深度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证明材料。若同一工程中包含多个地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地块达到深基坑支护工程要求的视同符合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5、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2、本业绩与资格预审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否则本项不得分。

8.1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8.14.1、企业类似工程(20分)

企业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1、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是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单独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2、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达到5米及以上的基坑工程。3、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说明或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图纸或提供能体现出基坑深度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证明材料。若同一工程中包含多个地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地块达到深基坑支护工程要求的视同符合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5、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

8.14.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2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1、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是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及深基坑支护工程单独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单项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2、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达到5米及以上的基坑工程。3、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深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说明或提供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该业绩的图纸或提供能体现出基坑深度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证明材料。若同一工程中包含多个地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地块达到深基坑支护工程要求的视同符合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5、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否则本项不得分。

8.14.3、财务状况(满分20分)

企业2021年度净资产≥2000万元的得20分;2000万元>净资产≥1000万元的得10分;1000万元>净资产≥500万元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0分。

备注:1)净资产以企业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提供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计算方法: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8.14.4、认证体系(满分15分)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8.14.5、信誉(满分10分)

企业具有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等级的得10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8.14.6、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15分)

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1)题目数量:两题;

2)答辩形式:书面答辩、暗标评审;

3)答辩时间:总计30分钟。每题7.5分,

题分为优、良、中、差、无五个档次:(优:7.5分 良:6.75分 中:6分 差:5.25分,无:0分)。

(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出现不符合暗标评审要求的内容,该项不得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远程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5、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按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高者排名在前,如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也相同时,由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6、本项目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但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座7楼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8-11层
邮编:210009 邮编:210036
联系人:谈悦 联系人:高洁、于泓淼
电话:025-83235738 电话:025-86631836、025-86630570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9141501121733.html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159677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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