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2年胡杨河市道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2136)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1〕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2年胡杨河市道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35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1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
3.工程规模:1、奎屯路(乌鲁木齐路-纺织路)两侧人行道;2、光明西路(健康路-幸福路)南侧人行道3、乌鲁木齐路(体育西路-共青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4、共青路(迎宾路-体育西路)两侧人非混合车道;5、迎宾路(已建人行道-G217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6、幸福路(胡杨南路-南环路)两侧共计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7、新华路(胡杨南路-南环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需出具在“信用”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0日 00:00:00至2022年09月15日 20:00:00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领取。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