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州区城市生态绿化项目(二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河湿地公园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 18: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3:30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 ||
预算金额 | ¥20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9315016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河湿地公园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密市广东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2-22382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酒店2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99315016 |
项目概况
伊州区城市生态绿化项目(二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HY-2022-136
项目名称:伊州区城市生态绿化项目(二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150000
最高限价(元):2014590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州区城市生态绿化项目(二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哈密河生态恢复工程的浇灌、整枝修剪、施肥,中耕除草、 病虫害防治、涂白、支撑、补植和防寒、园林设施的维护保养、绿地内卫生环境的等内容,详见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七)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河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哈密市广东路9号
联系方式:0902-2238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酒店207室
联系方式:18299315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
电 话:1829931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