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接触网支柱”和“接触网线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notCont":"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接触网支柱”和“接触网线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n(招标编号:LYGDD-202209-03)\n\n1.招标条件\n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n2.1 项目内容:招标物资明细\n详见附件:包件1:接触网支柱明细表\n包件2:接触网线索明细表\n如果采购明细表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n2.2有关要求\n(1)交货地点:见上表。\n(2)交货时间:中标方接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运杂费和包装费由中标方负担。投标人需做出交货时间承诺。\n(3)付款方式及投标报价: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通知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 95%,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后,买方扣除应扣款项,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卖方。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n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应为到站不含税价且各项报价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n(4)技术标准或要求: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n3.投标人资格要求\n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n(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n(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n(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局网页“纳税人资格”截图),能单独开具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n(4)投标人须提供《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普速铁路),且投标产品在《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之内。\n(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普速铁路)。\n(6)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带有CMA或CNAS标识,未明确有效期的,要求2017年1月1日及以后)。\n(7)投标人须提供相当于集团公司(铁路局)专业处室及以上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运行使用证明(至少一份)\n3.2 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质保期为自使用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由中标方无偿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及损失。\n3.3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n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n4.诚信要求\n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n(1)投标人在近三年的企业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企业”、“信用”网络信息截图)。\n(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行业、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不良行为),以及被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n(3)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故障(以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的通报为准)。\n5.招标文件的获取\n5.1投标报名时间: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月9日8时至2022年9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n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50 元/包件(标段),投标报名期内公开出售,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招标采购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只接受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缴费时汇款单据中注明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n投标人在报名、缴费完成后,招标文件售卖期内,同时提交三份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送至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或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lygddclk@aliyun.com邮箱。《投标报名表》中的投标项目和包件等内容,应与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项目报名时填报的内容一致,否则按无效报名处理。\n5.3 汇款账户:\n单位名称: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n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铁路支行\n银行账号:1705222609200018320\n行号:102493022265\n用途:项目编号标书款\n5.4 发票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用“微信”及时扫描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二维码”,按要求填报投标人相关信息并提交,用于开具发票。\n6.投标文件的递交\n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9月 30日9 时00 分,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86号洛阳供电段(西院)材料科五楼501室。\n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n7. 开标时间和地点\n本项目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任何成本或费用。\n8.发布公告的媒介\n本次招标及成交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n9. 其他说明\n9.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n9.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n9.3 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9-62561383-1),也可到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ztwz.com)上查看相关要求。\n9.4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n10.联系方式\n招标人: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n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86号\n邮编:471000 \n联系人:黄工\n电话:0379-62561383-1\n传真:0379-62561383-4(自动)\n电子邮件:lygddclk@aliyun.com \n\n技术咨询联系方式:\n联系人:董工\n联系人:0379-62722763\n\n\n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n\n 2022 年9月8日\n\n\n附件:“投标报名表”及“采购物资明细表”","inforCode":"总3F69N7UI","createPeopUnit":"8aa1c324-f5f3-40f6-9463-b44a1278f40a","checkTime":"2022-09-08 21:40:01","projCode":null,"biddingProjCode":"LYGDD-202209-03","sourceId":"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