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滋洈水湿地公园管理处宣传长廊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松滋洈水湿地公园管理处宣传长廊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枫林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C-2022-6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松财采计【2022】799号
3、项目名称:湖北松滋洈水湿地公园管理处宣传长廊建设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5.266(万元)
6、最高限价:145.266(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无评标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4、供应商需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和“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以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枫林大厦5楼
3、方式:
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本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携带的资料如下: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证书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
5.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2022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西段168号金融创新大厦11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西段168号金融创新大厦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
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松滋洈水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松滋市洈水镇洈水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5027033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西段168号金融创新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1361725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婷婷
电 话:1361725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