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消防车辆装备流标重新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 18:32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4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世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703815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覃汉文,电话:0771-32290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陆世栋 ,电话:0771-5703815 | ||
附件: | |||
附件1 | 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车辆装备重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01-GXRD)A2分标项目质疑答复函.pdf |
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消防车辆装备流标重新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消防车辆装备流标重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01-GXR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世栋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3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汉文,电话:0771-3229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世栋 ,电话:0771-5703815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1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名称:广州鸿粤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新路6号1栋401
法定代表人:蔡文彪
授权代表:罗瑞英
联系电话:13924326030
广州鸿粤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收到贵公司以发送电子邮箱方式递交的关于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车辆装备重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01-GXRD)A2分标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就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研究,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就质疑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贵单位于2022年8月29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显示:A2分标【消防车辆通讯指挥消防车(国产底盘)】中标供应商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bgg/202208/t20220829_18553481.htm),我公司认为该中标结果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现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投标时提供国5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工信部公告,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相关政策。消防车整车性能、选用底盘性能、上装性能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法律依据:通过从汽车公告官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ar.com.cn/search.html),查询情况见附件1:汽车公告查询情况)可以证实该企业从未生产过与本项目(A2分标)招标技术要求类似的通信指挥车车型公告。(详见附件1)
答复1:(1)经查证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时响应“提供国6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工信部公告,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工信部公告,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相关政策。消防车整车性能、选用底盘性能、上装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了车辆产品工信部公告(公告目录及公告参数页)、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车辆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且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2)广州鸿粤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从汽车公告官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ar.com.cn/search.html)提供的附件1:《汽车公告查询情况》,并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时提供的车辆公告型号。
(3)经核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无误。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