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林地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 10:21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216625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工 0591-852638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经理0591-86216625 | ||
附件: | |||
附件1 | 关于印发《福建省原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000001.pdf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6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工 0591-85263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经理0591-862166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需求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加应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贯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摸清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分布情况,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一、工作任务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结合森林、草原调查监测等数据资料,按照《福建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为依据,开展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形成体现福清市园林草自然属性和区域差异的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成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
二、技术路线
(一)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技术路线
1.确定福清市全国自然资源(园、林、草)分等定级分区。
2.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外业调查,并整理、量化。
3.划分分等单元和编制分等工作底图。园林草地分等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采用图斑法划分分等单元。
4.确定分等指标体系和指标分值。依据园、林、草分等定级技术规程和标准,确定分等指标体系、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
5.计算分等单元分值。采用多因素加权求和法计算各分等单元分值。
6.单元分值的抽检、调整与确定。对初步确定的分等单元分值,通过总体分析和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校验,调整确定单元分值。
7.等别初步划分。根据分等单元分值,采用等间距法进行园地等别初步划分,采用等别划分方案进行林草地等别初步划分。通过总体分析和抽样调查对初步划分的等别进行校验与调整,最终确定分等结果。
(二)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技术路线
1.依据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按照上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要求逐步完善。
三、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一)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2022年12月底前)
1.编制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8月)
根据省、市级实施方案框架,以及福清市实际情况编制《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已完成)
2.开展前期准备(2022年9月)
(1)召开工作部署启动会,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模式,规范协调机制。落实技术支撑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分工负责工作联络、技术指导和数据审核工作。
(2)收集福清市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分析园地、林地、草地图斑和分布情况(含坡度情况),明确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范围。
(3)收集土壤调查数据(土壤二普成果等)、农业统计资料、气象资料(上级部门下发)、森林资源一张图(上级部门下发)、林草综合监测成果(上级部门下发)、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耕地质量调查等基础资料。
3.编制技术方案(2022年9月)
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技术方案,总结技术要点,结合《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明确技术路线,细化技术流程,编制完成适宜福清市的技术方案。
4.内业等别划分(2022年10月)
根据报上级审定后的技术方案,确定分等单元、编制分等工作底图、建立分等指标体系、设定指标分值及指标权重、计算分等单元分值、完成等别初步划分。
5.外业补充调查(2022年10月)
根据报上级审定后的技术方案,对于基础数据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或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说明外业补充调查内容,设计编制具体调查方案,进行外业调查。
6.数据检验测算(2022年11月)
按照省级审定的技术方案,对数据开展采集、整理、核检及分析测算工作,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汇交指引》,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数据自检和等别测算、调整等工作。
7.成果汇总提交(2022年11月底)
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质检核查规则》,对园、林、草地分等成果质量进行全面自检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包括:(1)利用内外业检查核实以及GIS软件等方法检查成果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2)对自查后存在错误的数据进行整改,汇总形成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数据库。
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总结,梳理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培训指导和分等成果分析等内容,编写《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报告》、《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技术报告》并按要求提交上级。
8.配合上级开展抽检和核查(2022年12月-2023年2月)。
配合、省对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进行的抽检和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9.开展培训(2022年6月-2023年3月)。
在省级和市级的统一部署下,参与各级开展的技术培训,及时沟通工作最新进展与要求。
(二)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依据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按照上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要求逐步开展。
四、工作成果
(一)分等工作成果
1.数据库成果:
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数据库
2.报告成果:
1.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报告
2.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技术报告
3.其他成果:
1.各类基础资料汇编成果及中间成果资料
2.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专题图件资料
3.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结果面积汇总表等
表格资料
4.其他上级要求的相关成果数据资料等。
(二)定级工作成果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署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定级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调查评价工作是自然资源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的重要支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高度重视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切实担负起职责,组建工作专班,保障人员力量。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将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落实技术支撑单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分等定级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分等工作须收集的资料,涉及多个部门的数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与农业农村、统计、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上级部门沟通,在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提请上级部门指导,及时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三)提升质量控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成果自检机制,加强质量控制,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可核查。对基础资料不能满足工作质量要求的,应积极开展外业调查进行补充与核实,仍有困难的,通过拓展资料获取途径(开源数据)、专家咨询、数据解析等方式解决。
(四)严格技术方法
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和《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2-2021)等技术规程和标准中各类资源的技术流程及技术方法。
(五)强化数据保密
对于工作全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资料要加强数据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收集的数据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产生的数据作业单位要严格保管,特别基础数据及相关信息和最终成果,在管理生产过程中应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做好计算机及“数据”的安全,谨防数据泄露。
二、方案征集提交单位资格条件
①近三年承接过至少3个测绘类或自然资源调查类项目,需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土地勘测、规划、设计、评估;空间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服务;摄影测量与遥感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三、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22年9月6日起至 2022年09月09日15:00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请在此时间将书面方案送至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逾期不予受理。
方案征集评审时间:2022年09月09日15:30。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①方案包括福清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价及总价,及增值服务要求等。
②在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标准下如供应商对本次方案征集内容技术参数、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方面有更优化、更合理的建议或意见可在文件中写明。
③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与副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
a.正本单独装袋密封,除方案内容外,应将资格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
b.所有副本与电子文档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格条件内容剔除,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④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所有参加征集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注:提供方案的单位应对本公告载明的全部内容提供完整的方案,并列出总价。
3.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后:
3.1若没有供应商递交方案的或递交方案不足三家的,此次方案征集项目终止,由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方案公告。
3.2征集的方案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出最佳方案结果。
二、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后附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