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三合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项目概况】
应城市三合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应城市体育场南路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YC-22ZC-FW08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应财采计[2022]261号
3、项目名称:应城市三合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7.5619(万元)
6、最高限价:115(万元)
7、采购需求:
三合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服务质量合格可续签两年。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应城市体育场南路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报名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要求1-6项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交一套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备案(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清晰彩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和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3、报名注意:
本次磋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4、参加开标会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和磋商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因受疫情影响,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人参加磋商会议,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品,凭绿码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三合镇
地 址:应城市三合镇北正街57号
联系方式:13871913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6室
联系方式:0712-322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进锋
电 话:0712-322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