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16 至 2022-08-22 | 撰写单位: |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123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包括粮油类、肉食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蛋品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其他食品类等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到园,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采购单位可以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同步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 地址: 永安北路二号 联系方式: 024-2389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901317 邮箱地址: 329665491@qq.com 开户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5010400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辉、姜明 电话: 024-88253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