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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示范带邵伯镇金森线节点项目采购

   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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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HCH-2022FS009#乡村振兴示范带邵伯镇金森线节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示范带邵伯镇金森线节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9月13 9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HCH-2022FS009#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示范带邵伯镇金森线节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69904.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费60000.00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2009904.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范围:在采购人提供的地形图基础上,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并按设计图纸及采购人要求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采购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养护等工作。

养护期: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5月至2022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果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表】资格;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领取时间:202291-20229月7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300/份,开标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9月1393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江都区新都南路185号龙腾大厦8层)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9月13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江都区新都南路185号龙腾大厦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

依据苏采购[2020]52号文,本次采购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取消。

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29717:00前送达扬州市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29月717:00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610264212@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6.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  

址: /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扬州市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江都区新都南路185号龙腾大厦8

联系方式:0514-86821896

箱:61026421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276528899

 

附件: 金森路节点范围图.pdf
附件: 乡村振兴示范带邵伯镇金森线节点项目采购文件.doc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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