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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和建始县电商冷链物流易迁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第二次)竞争性谈判

   日期:2022-08-30    
核心提示:建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和建始县电商冷链物流易迁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第二次)竞争

建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和建始县电商冷链物流易迁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0 17:39发布单位: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9-05项目监管地:建始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建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和建始县电商冷链物流易迁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JS-202208ZC-00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建财采计 [2022]307 号

3、项目名称:建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和建始县电商冷链物流易迁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万元)

6、最高限价: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31日2022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3:00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谈判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根据建始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相关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为”见面”谈判项目,供应商授权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到现场并准备好CA锁或手机标证通,用于响应文件解密和提交最后报价。
3.办理CA锁及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0718-8028114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4009980000  技术支持:0718-8269133
网员注册咨询:0718-8243633
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同时提出质疑。
5.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中心,同时发送至以下信箱:jszfcgzx@qq.com; 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建始县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股(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718-3818010,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6.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的,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谈判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财政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228号

联系方式:13593619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718-381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718-3818010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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