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1102202206150101
招标编号:赣建上饶市招字【2022】第1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先行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市预防医学科研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位于先行区规划范围内,叶挺大道南延伸段与康盛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社会字【2020】5号 | |||||
建筑面积 | 39332.6平方米 | 层次 | 7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2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8576.39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一个标段 | ||||
标段二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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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上饶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85763928.25元,要约价85763928.25 元。 2.本工程报名必须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赣建字【2021】11号文件《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通知》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和上饶市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关键岗位【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承担投标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不得为同一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5 .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7.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格式自拟) 8.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饶府发【2019】13 号文规定,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9.业绩要求: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85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9332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指标达到80%即为符合。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合同;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 ” 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10.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异地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09:00 ,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9月8日下午16:00分前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密切留意网上通知。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2022年09月0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28180330158 | |||||
联系人 | 朱超 | 联系电话 | 15879337111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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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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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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