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的编号为E3506240601800151001的诏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以诏发改[2021]54号文、诏区管委纪要[202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上级补助及申请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诏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诏安工业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1)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用地面积194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的道路、管网、环保设施等;(2)工业园区富硒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新建工业北六路、工业北四路、嘉禾路、中兴大道-G228国道连接线四条道路,总长度约4840米(其中工业北六路道路长度约2480米,工业北四路道路长度约500米,嘉禾路道路长度约530米,中兴大道G-228国道连接线道路长度约1330米),按城市主/次干路标准设计,红线宽度18-4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交通、照明、通信、绿化等工程;(3)园区给水管网工程:拟铺设DN500~DN800给水管道,总长度约23696米,其中主干管采用球墨铸铁管,配水管采用PE管,并配检查井约443座;(4)城西污水处理厂截污纳管工程:拟铺设DN300~DN600给水管道,总长度约4105米,并配检查井约152座;
2.4.投资总额:人民币85135.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44336.9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平面图、工程测量1:1000)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1)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2)工业园区富硒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新建工业北六路、工业北四路、嘉禾路、中兴大道-G228国道连接线四条道路;(3)园区给水管网工程;(4)城西污水处理厂截污纳管工程;以上内容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平面图、工程测量1:1000)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和b资质,或具有C资质的设计单位:
a、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执行)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项目设计的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9日08:30:00至2022年9月19日08: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zzgcjyzx.com(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19日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保函或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2年09月19日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4336.9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80.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交易网(https://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
地址: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写字楼,邮编:363500;
电话:0596-3302608,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邮编:363005;
电话:0596-2966550,传真:/;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