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建设项目 ( 工程 名称) 已由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2021]4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潼南区大佛坝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000m2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2 3 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 ? 专业设备材料采购、 ? 其他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室内装饰、幕墙、景观、智能化等内容,必须达到相关文件,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并提供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通过施工审查,施工过程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
(2)采购: 包含但不限于 家具家电、办公用品、窗帘、其他软装、充电桩,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3)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新建建筑工程、改建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地面、墙面、天棚、精装修水电、家具家电)、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动报警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抗震支架、厨房设备、充电桩、太阳能、高压外线)、室外工程(景观工程、停车场面积、挡墙工程、综合管网、夜景灯饰、燃气工程)等所有内容。
(4)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其中:
?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1)、(2)。
(1)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资质之一 :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 ?3□5□8 □ 年内 ,指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 ① 、 ② 情形之一
① 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 具有? 1 个设计业绩、? 1 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民用建筑(新建或改建或扩建)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 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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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石院街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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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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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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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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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0014 | |
联系电话: | 023- 44215299 | 联系电话: | 023-63677155 |
传真: | 传真: | 023-636773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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