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工期为:总工期14个月,计划2022年10月28日项目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开工令为准;2022年12月31日光伏区桩基全部施工完成,2023年12月31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现修改为:总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开工令为准。
二、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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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浠水县冼马综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冼马综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6号院7号楼兴创国际中心S栋20层
联系人:王强
电话:189101727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
联系人:卢晓娜、韩茹
电话:010-52209115、5310582
电子邮件:chinabrr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