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47团新材料产业园出口路工程147团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BTJY08GCGK2022451)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八师石河子市绿洲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47团新材料产业园出口路工程147团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6554.88万元;本次招标额为41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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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新建横二路(纵十路-纵十二路),机动车道、标志标线,道路长度约1122米,纵十路(横一路-横四路)机动车道、标志标线,道路长度约1934米;横五路(纵三路-纵二路)机动车道、标志标线,道路长度约743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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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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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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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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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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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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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JY08GCGK202245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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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团新材料产业园出口路工程147团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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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地勘、测绘、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 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测绘、现场配合、特殊地基处理等工作并编制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及施工全过程的勘察、测绘服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147团新材料产业园出口路工程147团段项目可研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 可研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 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 所有建筑 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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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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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类资质或市政公用(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 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 ①需具备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有能 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地质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 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 记录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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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已超过 5 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大陆地区至少有一 项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如果 合同金额为外币, 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 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项目经理在大陆地区至少有 一项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如 果合同金额为外币, 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 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6、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19年度、2020年度、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 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3 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9、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执 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 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八师石河子市劳动监察支队出具的2021年度建筑企业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农名工工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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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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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0:00:00至2022年08月28日 00:00:01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6: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6: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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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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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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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石河子市绿洲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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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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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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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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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北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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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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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上海城C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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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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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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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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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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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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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9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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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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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92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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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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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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