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
药品
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
标准
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公示符合挂网要求的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治疗用生物制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2年9月1日起上线。
相关生产
企业
应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
采购
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附
件
:
1.
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挂网采购信息.pdf
2
.
治疗用生物制品挂网采购产品.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