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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日期:2022-08-19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BTJY13GCGK2022075)已经由十三师发展和改

一、招标条件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BTJY13GCGK2022075)已经由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2〕 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164.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99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3.工程规模:建设道路3.5km,包括工业给水管网、生活给水管网、工业排水管网、生活排水管网、中水给水管网、应急管网、供热管网共计50.9km等,二级消防站配套管网。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期(天)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13GCGK2022075-01-01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淖毛湖南区:新建工业蒸汽管19.305km,新建供热管网 7.876km 及配套设施,新建工业排水管道 4.042km,新建宽 8m 道路0.933km、新建二级消防站配套管网。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365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安装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四项同时具备)或以上资质,满足本项目设计内容;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具备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2)资质 3.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须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4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5.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具备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任意连续三年,企业成立晚于2018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至2020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晚于2020年12月31日,可不提供,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主体(按网站实际名称为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8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0日 00:00:00至2022年08月25日 23:59:59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0日00时至2022年8月25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0:3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十三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开开标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农场综合楼三楼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03 联 系 人:吴勇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13899341134电 话:1809485731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编辑:ggzy.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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