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与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项目 业主为 三余镇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与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新民村、一社村、贡安村、红专村、海防村、新闸村、恒兴村、安平村、海晏村。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涉及通州湾示范区共九个村,涉及约2500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140万元。
2.1.3设计施工总承包周期:70日历天,其中:
设计计划周期: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计划: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
注: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4 其他: 本项目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项目需求。
2.2.1 设计内容包含: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费、设计评审费及会务费等);
2.2.2 施工内容: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 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②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 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需要设置,根据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项目推进情况,发包人可要求投标人在以上人员配备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等人数。
说明: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为单位的正式职工。
③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④A:所有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C: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3.3.1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4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人民币9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治理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R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t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余镇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湾示范区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联 系 人: 纪先生 联 系 人: 薛女士
电 话: 0513-69962656 电 话: 18115810507
传 真: / 传 真:
2022 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