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框架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或外部单位等需求方迁改补偿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详见2.10标段划分。
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2.4招标范围:
2.5承包方式:
2.6投标有效期: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2.8招标结果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设1个中标人,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发包预算价(万元)
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
海南省2023-2024年35kV(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5000
1
5000
以具体项目正式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无
5
2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海南省2023-2024年10kV(含)及以下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4500
4500
以具体项目正式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无
5
注:
(1)概算金额和标段发包预算价金额均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签约为准。
(2)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中标人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项目正式施工合同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项目所属建设单位签署。
(4)工程结算方式:
项目为据实结算,结算方式执行《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7年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年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如今后发布最新定额标准则按最新定额标准执行),其他政策性费用: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代发包人支付的政策性费用。
以审定的竣工图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工程结算价=项目(施工自得费总价+自行采购物资费总价)×(1-中标下浮系数)+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青赔费+共同采购物资实际结算价)+变更价款+其他政策性费用
①施工自得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费(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和施工单位应得的其他费用等)-安全文明措施费。
②共同采购物资实际结算价执行原则:共同采购物资单价以中标人根据框架招标结果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单价为依据,共同采购物资用量以审定竣工图的数量为准。共同采购物资材料费包含材料费、材料集中配送费、卸车费和保管费。
A.材料费=竣工图消耗数量×合同采购单价
B.材料集中配送费=材料费×配送费费率(30km以内费率1.03%;超过30km时每增加30km费率增加0.10%,不足30km部分按30km计算)。配送费按不同市县分开计算,配送距离为中标人在各市县所设的集中存储仓库到该市县各项目工地仓库之间的距离(以建设单位确认为准)。
C.卸车费和保管费=材料费×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年(2019年-2022年)有相同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竣工报告)。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及文件,均应提供清晰的证件封面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
5
投标人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段
1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清晰复印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需提供清晰复印件)。
海南省2023-2024年35kV(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清晰复印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需提供清晰复印件)。
海南省2023-2024年10kV(含)及以下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8月25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08月19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
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邮编:570203
联系人:卢工
电话:0898-(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联系人:曾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