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名称: | 气电集团船舶LNG橇装加注站加注方案设计原则认可服务 |
完工期: | 合同有效期3年,1+1+1合同模式,采用协议+订单。 |
项目概况: |
为加快海油LNG船舶加注网络布局,推进船舶LNG加注产业发展,招标人根据LNG船舶改造规划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珠江流域(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广西)、长江(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安徽、湖北)、京杭运河(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及沿海(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海南)等地建设14座橇装LNG船舶加注站,满足现阶段船舶加注需求,以贯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的重要战略部署,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助推船舶加注产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所在地:珠江流域(包括广东、广西等)、长江(包括江苏、安徽、湖北等)、京杭运河(包括江苏等)及沿海(包括浙江、海南等)等地 |
项目所在地: | 见项目概况 |
服务内容简介: |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有关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双方认可的适用标准,出具橇装LNG加注加注方案设计原则认可文件,为顺利推进项目后续加注作业提供依据。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业绩要求:需提供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项已完工项目,业绩以签署时间为准。业绩为:LNG船舶橇装加注项目或橇装加注站或槽车加注站的设计认可服务。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和服务完工资料,合同文件包含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完工资料至少包含服务报告封面或服务报告专家审核意见或批复的设计认证书。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4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应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法院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到2022年08月23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6 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5.6.1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5.6.2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诉联系人 张清 电话010-84527523。 |
地 址:
联 系 人:史浩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020-6626100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曹巧媛
电子邮箱:ex_caoqy2@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58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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