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一期放射机房防护安装和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院一期放射机房防护安装和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金三角森源荣御中央商业街5-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D-SZ2022-0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1650号
3、项目名称:新院一期放射机房防护安装和装修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0(万元)
6、最高限价:114.957(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一期放射机房MR室、CT室、DR室等房屋防护安装和装修工程,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项目的采购需求;
6.2 投标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颁发的铅板的检测合格报告、铅玻璃板检测报告和硫酸钡检测报告;
6.3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5月至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如为新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6.4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6.5 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时间应显示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6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金三角森源荣御中央商业街5-106室
3、方式:
报名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以下资料,到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要求中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留存,原件核验后退还。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与原件不符的、存在虚假情况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报名结束后,磋商文件统一以邮件形式发出。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金三角森源荣御中央商业街5-10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金三角森源荣御中央商业街5-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节能环保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政策支持。
2、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本项目的法人或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3、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111号
联系方式:1530866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伟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金三角森源荣御中央商业街5-106室
联系方式:0722-3827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
电 话:0722-382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