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州职业学院南区食堂一、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贺州职业学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18:29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红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4-5124773/18376409977 | ||
采购单位 | 贺州职业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州市城西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祥明 0774-5203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城东新区康城一品3栋4号商铺(康城一品营销中心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红鑫 0774-5124773/18376409977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职业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职业学院南区食堂一、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职业学院南区食堂一、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ZZC2022C300001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红鑫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4773/18376409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城西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祥明 0774-5203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红鑫 0774-5124773/1837640997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城东新区康城一品3栋4号商铺(康城一品营销中心对面)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西安晏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科技西路1号绿地鸿海大厦B座A2-212108号房
法定代表人:邵丽
联系电话:13715336175
西安晏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名称):
我司于2022年08月12日下午15:10分收悉贵公司送来关于贺州职业学院南区食堂一、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2C300001GC)的《质疑函》的复印件,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3.1比较与评价中“企业信誉分”(2)供应商2019年以来承包商被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评为“食品安全诚信单位”的得3分,满分3分。
事实依据:
①根据招标需求文件“项目需求”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未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某种资质,而评分细则要求提供“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颁发的“食品安全诚信单位”,采购需求中无评分条款中考核项的要求。
②招标文件评分条款要求提供“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证书应是为了确定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而不是挑选可以颁发“食品安全诚信单位”的机构,评分条款以“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特定机构的证书作评分条件,违背了采购需求,具有指向性,为不合理条款。
③可以评定“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证书的机构很多,如:“当地政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质量协会”等,目前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仅“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评定的“食品安舍诚信单位”有效或优先的规定,对投标单位造成明显限制和歧视,违背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答复1:
供应商2019年以来承包商被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评为“食品安全诚信单位”是对企业信誉综合实力的考量,且此加分条件不属于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不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不属于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属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亦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故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此质疑事项予以驳回,本项目为自负赢亏项目未使用财政资金不属于政采项目,该项目只是参照政采类文件来拟的磋商文件,所以不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施条例》。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贺州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8月12日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