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哈密市巴里坤600MW风电项目经理部
S75级矿粉公开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12-22008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疆哈密巴里坤600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三塘湖镇东北部约55kM,三塘湖至老爷庙口岸公路(G575)东侧的戈壁滩上,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3°54′37.4″~94°0′20.8″、北纬N:44°16′41.1″~44°24′15.8″之间,海拔高度在600~710m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86平方公里。本项目场址地势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距离哈密市约230kM。主要建设内容:100台单机容量为6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高度110米;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5.6万千瓦(储能时长4小时)储能站1座。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包含:6.25MW风电主机共100台套;6.25MW风电配套塔筒100台套;6800KVA华氏厢式变压器100台套,配套塔筒基础预埋锚环及锚栓100套,基础混凝土15万m³,变压器基础及储能站基础、升压站基础混凝土共计5万立方米、发电场内35KV输电线路100km;
2.采购数量: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计划采购S75级矿粉一批: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粉 | S75 | 760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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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施工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技术参数标准:
A.验收标准按照并执行《GBT 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矿粉;GB 1344-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B.矿粉为干灰级,采用罐式运输车运输,卖方负责卸车。
C. S75矿渣粉7天活性结果标准范围值:不小于55%。S75矿渣粉28天活性结果标准范围值:不小于75%;
D.所供应的S75级矿粉的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物理性能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
3.计量方式:按买方处地磅过磅重量结算S75级矿粉交货数量,卖方所提供的过磅单数量仅做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
4.交货要求:2022年09月05日起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到指定现场,并随车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
5.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哈密市巴里坤600MW风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往G331方向38公里转北行42公里处)。
6.质量要求:供货至现场的S75级矿粉外观质量应满足验收标准,买方实验室将对每批进场的S75级矿粉进行取样检测,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存在结块情况,招标方有权拒收,报价方自行负责运回,并承担相应损失。最终结算量以报价方卸至询价方指定交货地点的实际落地验收合格量为结算依据。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根据结算状况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13%或3%税率),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质保期:质保期为6个月。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证书。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
1.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五、投标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须由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单位账户出账,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2.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未中标的的投标人及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9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询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询价函上传至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无需现场递交。
2.逾期递交询价函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ec.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
邮编:450001
联 系 人:彭作辉
电话:18538710603
现场联系人:水冰锋
电话:15848016551
十一、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1-55159183
2022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