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北部产业园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BTJY03GCGK2022254)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以喀兵经发[20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喀什分区高盛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北部产业园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10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90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北部产业园
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38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1.新建标准厂房6栋,总建筑面积113717.63㎡。⒉新建库房1栋,总建筑面积5170.71㎡。3.其它建筑:动力站4200㎡,消防水池94.24㎡,配电室166.57㎡,换热站105.93㎡,门卫室及监控室91.10㎡。4.厂区室外配套工程:围墙大门、道路、停车场及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综合管网配套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 (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备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仅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则业绩年份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则业绩年份计算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获取本项目要求资质且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业绩要求不作为本次投标的资格条件,但须提供不足三年的相应证明。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格;7)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8)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有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0)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相关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原因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备案更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1.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2.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更换的;3.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4.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5.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因网络字数限制的原因,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10日 23:59:58至2022年08月15日 23:59:59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等等,注册成功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版网上上传、未加密电子版和纸质版开标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唐王城南路与滨河大道十字路口交汇处,如意花园南侧图木舒克市民之家三楼)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方式(注:交易平台已更新,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2.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