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政设施管理所蔡甸区汉同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蔡甸区汉同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SJ-ZFCG-20220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70960-0538
3、项目名称:蔡甸区汉同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6.394701(万元)
6、最高限价:336.394701(万元)
7、采购需求:
蔡甸区汉同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承诺函 ;并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并同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的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承诺函 ,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3、方式:
线下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项目登记表、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下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线上获取:
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将上述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65286518@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包段、项目编号)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地 址:莲花湖大道227号
联系方式:027-69605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V+合伙人大厦1005
联系方式:027-8873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
电 话:027-8873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