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13008-220160 ]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项目需要,水环境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08月09日11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粗砂 | 详见报价单 | m³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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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综合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使用项目施工现场交货价)包括中粗砂的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含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报价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至项目工程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技术标准:
报价人保证销售的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4.1中粗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标准。
4.2中粗砂细度模数3.0~2.3,天然砂:含泥量≤5%,泥块含量≤2%;机制砂:泥块含量≤2%,石粉含量≤5%(均按质量计的百分比)。
5、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5.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5.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材销售经营范围,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5.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5.3 报价人提供自2019年至今类似工程材料的供货合同至少3份,且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面件,体现合同金额)。
5.4 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
6、报价担保
6.1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方式;
6.2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采用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且不计利息;
6.4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如下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集智谷产业园24栋16楼电建市政集团,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17703805499。报价人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6.5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6.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6.6.2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比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评审确定原则:
7.1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7.2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推荐1-3名入围报价人。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货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报价人凭采购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采购方至少执壹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下月1日前到采购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两份)。
8.2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报价人于结算后次月5日前持本期全额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采购人于结算后第2个月向报价人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报价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税务规定,报价人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电建融信等供应链产品,由采购人承担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不提供现金,报价人应配合采购人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8.3质量保证金,按照报价人本期结算款的3%暂扣。质量缺陷责任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12个月)期满后30日内由采购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9、履约担保
9.1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9.2履约担保的金额:5万元
9.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最后一批供应货物交货验收后30天。
9.4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
9.5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6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集采平台向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集智谷产业园
24栋16楼电建市政集团
邮 编: 523056
联 系 人: 杨威
电 话: 17703805499
电子邮件: 279828547@qq.com
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2年 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