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提升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1日 10: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卫红、陈秋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48900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慧政0771-58289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严卫红、陈秋蓉0771-28489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提升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章节 | 澄清内容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 8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总承包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8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6日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包装密封要 |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暗标)”、“设计标 (暗标)”、“资信业绩”、“电子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六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里;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各分册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一个密封袋。外层包封袋所有封贴处必须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密封套的标识按投标须知第 2 4.2 条规定执行。 |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暗标)”、“设计标 (暗标)”、“资信业绩”、“电子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六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里;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各分册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一个密封袋。外层包封袋所有封贴处必须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密封套的标识按投标须知第4.1.2条规定执行。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分 20分) | ①具备道路与桥梁类或给排水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0分。 备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2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的不予计分。 | 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得20分; 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的,具有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0分。 此项满分 20分。 备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2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的不予计分。 |
4 | 全文 | 全文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9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提升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S(ZB2)2022081G
二、首次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6月23日
三、信息发布网站(发布媒介):
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 https://www.nnggzy.org.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四、现对本项目截标、开标延期通知内容如下:
序号 | 章节 | 澄清内容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 8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总承包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8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6日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包装密封要 |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暗标)”、“设计标 (暗标)”、“资信业绩”、“电子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六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里;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各分册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一个密封袋。外层包封袋所有封贴处必须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密封套的标识按投标须知第 2 4.2 条规定执行。 |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暗标)”、“设计标 (暗标)”、“资信业绩”、“电子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六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里;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各分册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一个密封袋。外层包封袋所有封贴处必须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密封套的标识按投标须知第4.1.2条规定执行。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分 20分) | ①具备道路与桥梁类或给排水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0分。 备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2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的不予计分。 | 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得20分; 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的,具有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0分。 此项满分 20分。 备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2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的不予计分。 |
4 | 全文 | 全文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9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
邮编: | 530000 | 邮编: | 530000 |
联 系 人: | 胡慧政 | 联 系 人: | 严卫红、陈秋蓉 |
电 话: | 0771-5828939 | 电 话: | 0771-2848900、2808057 |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2年7月29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胡慧政0771-582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严卫红、陈秋蓉0771-2848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陈秋蓉
电 话: 0771-2848900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