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学生公寓装修工程施工拟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包人,欢迎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招标 工程 名称: 皖维 大学生公寓装修工程
2 、招标人: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招标内容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大学生公寓楼位于皖维集团公司西生活区,为一栋新建 4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404.64 ㎡ ,拟进行装修施工。 具体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
工程地点: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45天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程内容。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自 2020年元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相关页面复印件(原件投标时携带、现场备查)。
6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自 即日起至 2022年 8 月 12 日 止 , 每天 8:30-11:30 , 14:00-1 8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在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 )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网上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人: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安徽皖维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 56号
邮 编: 238002
电 话: 0551-82189830
邮 箱: wwztbb@163.com
招标联系人: 袁经理 联系电话: 13605651211
联系人: 唐天翔
联系电话: 0551-82189830 、 15156690322
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皖维集团公司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名 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0551-82189830 |
2 |
工程名称 |
皖维大学生公寓装修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安徽皖维集团公司 |
4 |
工程 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5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工期要求 |
合同工期 45个日历天。 |
7 |
质量标准 |
合格 |
8 |
资金来源 |
自筹 |
9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日之后的 60 日历 天内 |
11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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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联系踏勘 踏勘联系人 : 唐天翔 15156690322 0551-82189310 |
13 |
提交问题及答疑时间 |
提交问题时间: 2022 年 08 月 14 日 18:00 前 提交问题及答疑形式:书面形式 +电子邮件上传“优质采” 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文件后,及时对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该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共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15 |
控制价和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控制价¥ 1529561.96 元,投标限价¥ 1376606.00 元。若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限价时,作无效标处理。 |
16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时间 |
递交地点:皖维集团招标办公室 (因疫情原因,标书也可邮寄)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 08 月 17 日 15:00 时前 |
17 |
开标时间 及 地 点 |
开标时间: 2022年 08 月 17 日 15:00 时 开标地点:皖维公司开标室(研发大楼西侧辅楼 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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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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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签 署时间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 |
20 |
特别约定 |
1. 本工程位于皖维集团公司生活区,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公司有关安全、环保、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 2. 本工程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由承包人负责处置外运出皖维集团公司以外的区域,并不得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和影响。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其投标报价中 。 3. 本工程是对现有新建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图纸和发包人要求进行装修 。严禁破坏现有房屋结构。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 5000~10000元,同时追究承包人相关赔偿责任。 4. 承包人在采购门窗、洁具、家具、灯具等材料前,除满足招标人的品牌要求外,还必须先提供样品,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购买安装。具体品牌要求详见第四章。 5. 本工程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表述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 本工程装饰装修施工时,因承包人原因损坏或污染发包人现有墙地面装饰、水电设施及灯具的,必须无条件予以恢复或修复如原样。否则,发包人将酌情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并追究承包人赔偿责任。 7.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增加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若承包人因洽商核价意见不一致拒绝执行,或采取停工、怠工、降低质量标准等,将构成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将酌情扣除承包人履约金。 8. 本工程装修时,原建筑内灯具、电气设施等需要拆除的,承包人必须保护性拆除,并交到发包人指定位置存放,拆除的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9. 本工程施工所需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投标人需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其投标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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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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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万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 24小时前交至招标人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巢湖支行 账号: 1315068509022118333 投标保证金在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7日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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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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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万元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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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等要求,参考有关定额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清单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要求、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总价合同。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报价规定和合同主要条款中关于充分考虑本工程合同价款包含风险范围内的内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规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出现时,一律不允许调整合同单价。但设计变更、暂定价部分按合同约定调价。 5、措施费项目为投标人依据图纸和各自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自行设定,投标人所报的措施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及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涉及的措施费用,措施费中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各项措施费用项目。 6、本项目清单中的暂定量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7、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后,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投标单位认为数据有误,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投标前若投标人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提出相关异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合理。中标后,投标人应按其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者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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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中标人在收到发包人的中标通知后 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7日内,发包人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因承包人原因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或承包人没有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承包人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付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并给予承包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扣除承包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照皖价服[ 2007]86号文件附表约定标准的7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编制人。该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考虑,不单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