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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2-07-31    
核心提示:建始县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31 17:07|发布单位:湖北弘

建始县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31 17:07发布单位: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11项目监管地:建始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建始县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新城区红土中路9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ZJS-220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建财采计[2022]269号

3、项目名称:建始县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2.182234(万元)

6、最高限价:252.182234(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始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维修供水工程 68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18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磋商申请人单位。
(5)磋商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拟派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各潜在磋商申请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磋商申请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磋商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磋商申请人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8)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1日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新城区红土中路9号)

3、方式:

申请人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报名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以上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以PDF扫描件发送至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76605867@qq.com)(发送报名资料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到申请人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新城区红土中路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新城区红土中路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同时提出质疑。
2、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授权代表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的,必须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要素齐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申请人提出的询问、质疑或投诉,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向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同时提出询问、质疑,向县政府采购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4、申请人提出的询问、质疑或投诉,必须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间期限内提出,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的发布时点为准,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的概不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水利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系方式:0718-392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新城区红土中路9号

联系方式:13403004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18-39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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