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金光街跨弥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审核服务单位采购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区域 | 潍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31日 09:54 |
首次公告日期 |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金光街跨弥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审核服务单位采购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20200014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金光街跨弥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审核服务单位采购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2年7月3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审核业绩(合同中须明确包含市政道路或市政排水或市政路灯)的,每项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请问:项目审核报告中明确包含市政道路或市政排水或市政路灯的是否可以。答:不可以,合同中未明确的,由委托单位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2、招标文件第9页第三项资格性评审: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报告【是指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由会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审计出具)或最近连续三个月(近三个月为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三个月)的月度财务报告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能出具审计报告或月度财务报告表则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近三个月为投标人根据自身缴纳情况确定的三个月)的供应商税收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提供相关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1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最近三个月(近三个月为投标人根据自身缴纳情况确定的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官网的个人缴纳明细截图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提供相关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鲁财采〔2022〕3号(十五)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请问:是否可以用承诺书代替?如可以是否提供格式?答:可以用承诺书代替,格式由投标人自拟。3、招标文件第38页1.6具体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PPP项目审核业绩的得2分;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审核业绩(合同中须明确包含市政道路或市政排水或市政路灯)的,每项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请问:贵单位要求的市政工程PPP项目审核业绩和市政工程审核业绩是否存在限制了投标?答:因本项目审核的项目为市政工程且包含寿光市金光街跨弥河大桥工程PPP项目,故本项目以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并未进行限制。4、若大合同为2019年1月1日之前,项目委托书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作为本次业绩加分?答:可以。5、招标文件第38页1.6具体评标办法中“企业实力”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情况: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中具有无人机测绘设备的,每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1.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中具有GPS仪器的,每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以上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及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购买此类商品时一般不会签定购买合同,只提供购买发票足以证明公司已有此类设备,请问是否可以只提供购买发票就可以?答:执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第38页1.6具体评标办法中“项目部人员配备”中(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当地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中的专业涵盖土建类、安装类、园林绿化类、市政类、电力类专业类别的得5分,每缺一个类别减1分;本小项(2)内的同一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5分。请问:职称中的建筑工程专业是否属于土建类(土建类、安装类、园林绿化类、市政类、电力类分别包括哪些专业)?此5类专业作为本项目每个标包服务内容的人员要求是否过高?答:职称中的建筑工程专业属于土建类,其余执行招标文件,本项目审核的工程涉及土建类、安装类、园林绿化类、市政类、电力类等专业。7、招标文件第38页1.6具体评标办法中“项目部人员配备”中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第(1)项和第(2)项的人员是否可以重复计分?答:可以。8、招标文件第38页1.6具体评标办法中“档案编制”中案卷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报告、定案单、委托合同、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 |
更正日期:2022年7月31日9时51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寿光市建新街建设大厦(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0536-5262305(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县(区)圣城金顿大厦号7楼 |
联系方式:0536-551186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朱汉秀 |
联系人电话:0536-5511860 |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