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东山坝镇石湖防洪工程 施工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东山坝镇石湖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都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东山坝镇赣江水系梅江左岸的谢坊至石湖区间。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666.43万元。工程治理河段总长5.975km,其中梅江河段5.68km,丁坊河河段0.295km;加固堤防5.455km,新建护岸2.76km,新建穿堤涵管2座、自排闸2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2个月(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宁都县东山坝镇境内梅江左岸,堤防起自东山坝镇谢坊大桥,沿梅江而下,经古夏、杨村,止于丁坊河汇合口处;其中支流丁坊河河段右岸自梅江河口向上游延伸约0.295km。本次实施方案阶段工程治理河段全长5.975km(主流梅江左岸5.68km,支流丁坊河右岸0.295km),其中:土堤加固5.455km(梅江5.16km,支流丁坊河段0.295km),新建护岸2.76km,新建自排闸共2座,新建穿堤排水涵管2座。具体详见设计报告及图纸。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730210255262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若施工标参加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本工程不设置业绩条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8月2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15时 00分前;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8.5 按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须进行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手机 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中标后不准变更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8.6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并不得有岗位人员重复,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单位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提供拟投入人员开标当月前连续 6 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水利局
地 址:宁都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廖南昌
电 话:138707907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联 系 人:徐工 18679059991
电 话:0797-8213777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