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JP[CS]2022008、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1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CS]2022008
项目名称: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5382.2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344557.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344557.2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 副食品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方案 | 1344557.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33082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30825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150102-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点心类食材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方案 | 33082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描述: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描述: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7-23至2022-08-0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8-15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8-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
地 址:永春县蓬壶镇美山村尾埔
联系方式:18065205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2255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 话:0595-2255681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