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容美城区路灯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峰县容美城区路灯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FSCG-2022-266-00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鹤财采计[2022]97号
3、项目名称:鹤峰县容美城区路灯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6.024(万元)
6、最高限价:116.024(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城区金凤路、龙泉路、中坝路、八峰山等路段灯杆及灯头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并交付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
3、方式:
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须传一份资料(政府采购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传至代理公司邮箱(172239123@qq.com)。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鹤峰县后坝横路50号(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峰县后坝横路50号(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 2022 年 7 月30日以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市政管理所
地 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72号
联系方式:0718-529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后坝横路50号(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71812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1867203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