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环境验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环境验收咨询服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环境验收咨询服务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90107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11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海南电网公司2022年-2023年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的已竣工的110kV及以上主网基建项目,开展的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工作。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建设
单位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服务期
最高限价(万元)
项目所在区域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Ⅰ标
建设分公司
260.00
1-1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Ⅰ标
/
260.00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含海口、文昌、定安、 澄迈、三沙5个市县
3
2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Ⅱ标
建设分公司
220.00
2-1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Ⅱ标
/
220.00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含三亚、陵水、保亭、 乐东、五指山5个市县
2
3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Ⅲ标
建设分公司
190.00
3-1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Ⅲ标
/
190.00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含儋州、东方、昌江、 白沙、临高5个市县
2
4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Ⅳ标
建设分公司
130.00
4-1
2022至2023年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环境验收Ⅳ标
/
130.00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含琼海、万宁、屯昌、 琼中4个市县
1
合计
800.00
/
800.00
/
注:
1.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服务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跨片区的项目的划分原则:输变电工程以变电站所在片区划分,线路工程划入路径长度较长的片区。
3.标包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金额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中标任务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实际任务量为准。
4.招标范围:按生态环境部和海南省环保部门相关的最新规定开展验收。如工作期限内或海南省一级发布新的验收办法或规定,则按最新的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根据技术规范,对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②对项目周围电磁辐射环境、声环境进行监测。开展必要的与项目有关的公众意见调查,为建设单位提供环保方面的公众释疑技术服务。
③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表)》,协助建设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取得专家验收意见并向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的填报工作,确保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工作按期完成,且验收手续合规。
④项目在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后一年内,派专人继续与建设单位及环保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如项目在后续的运行过程中出现相关的环境纠纷,须协助建设单位解决。
5.框架合同的签订: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中标浮动系数(中标浮动系数=1-中标下浮系数)与建设单位签订框架合同。
6.合同结算方式:咨询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电网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保护验收费、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费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海南电力定额〔2020〕4 号),按中标浮动系数(中标浮动系数=1-中标下浮系数)办理咨询服务费结算。具体以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7.退出及顶替机制:
(1)根据规定项目环境评价和环境验收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果出现同一家单位的现象,则该项目的环境验收中标单位调整为顶替的中标单位,浮动系数执行后补中标单位的中标浮动系数;
(2)如果出现中标单位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双方解除合同,则该项目的环境验收中标单位调整为顶替的中标单位,浮动系数执行后补中标单位的中标浮动系数;
(3)退出顶替原则为:1标的中标单位退出由2标的中标单位组织实施,2标的中标单位退出由3标的中标单位组织实施,3标的中标单位退出由4标的中标单位组织实施,4标的中标单位退出由1标的中标单位组织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的)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7月29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3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1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2年08月17日11时00分00秒。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