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巴彦路桥、杭锦旗工区供水接市政管网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2022CWHGW016 )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 《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2 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大修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 202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 2022年技改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并已出具《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 〔 2022 〕 224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巴彦路桥、杭锦旗工区供水接市政管网工程。
2.1.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彦路桥、杭锦旗线路工区。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工程主要包括铺设室外给水管 386m,砖砌市政给水井1口,砖砌给水阀门井2个,砖砌检查井1个等给水设施施工。
2.3工程投资:建筑工程费用136536 .00 元 (含税,税率9%)。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22年8月25日。
2.5质量目标
2.5.1总体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合格。
2.5.2基础结构工程:严把质量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施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2.5.3主体结构工程:抓好主体工程施工质量,尤其是混凝土浇筑、砖混砌筑质量及养护,施工前采取的防控措施。
2.5.4拆除工程:不得扰动原有基础及其他设施。
2.5.5其他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2.5.6所有 施工确保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标准,验收质量达 100%,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 具 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同时要求近三年在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同类工程三次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
3.2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8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必须 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3.9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 请于 2022年7月22日1 4 : 3 0前发送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6条) 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WHGWDCLK@QQ.COM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并于 7 日内 向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 205 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5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6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5.7 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查询结果,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8 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查询结果。
5.10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结果。
5.11近三年在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同类工程三次以上证明材料。
5.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13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5.14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关的证明材料)。
5.15防疫防控措施方案。措施方案符合地方政府和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有力有效,严格实行施工闭环式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1 纸质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6.2 纸质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6.3 纸质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 不允许出现修改 ;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6.4 纸质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 申请单位 的公章。
6.5 纸质 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6.6 电子版申请文件是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彩印本)扫描件。
7.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只有 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 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 , 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 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8. 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个工作日)。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采购单位及内部监管部门
采购单位: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邮编: 016000
联系人:张印
联系电话: 0473-2229485
内部监管部门: 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 0473-2228915
附件: 申请承诺书
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2年7月21日
申请承诺书
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乌海工务段巴彦路桥、杭锦旗工区供水接市政管网工程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 2022CWHGW016 )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监理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