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BTJY12GCGK2022179)已经由十二师发展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22]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二师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561.49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7.03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一期为西山四号站,占地面积为10亩,建筑总面积为4800平方米,其中:新建业务用房3478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1322平方米,购置消防车6辆,购置其他设备及配套室外工程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2)两项要求:(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行业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投标事宜; (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5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3年(2019年度-2021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2)投标人如在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投标人如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7月16日 10:00:00至2022年07月22日 19:00:00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0:4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0:4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不见面开标程序。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
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