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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5组包装机烟库横烟、反烟检测装置(长春)招标

   日期:2022-07-13    
核心提示: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类型:其他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5组包装机烟库横烟、反烟检测装置(长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FDGS-JLFW22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5组包装机烟库横烟、反烟检测装置(长春)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5组包装机烟库横烟、反烟检测装置(长春);

2.2招标内容:15组包装机烟库横烟、反烟检测装置改造

2.3服务地点:长春卷烟厂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2.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买方有权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度调整供货期; 

2.5质量标准整机符合、行业以及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6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至今)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该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13-2022年7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邮箱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文件的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2160200166@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获取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850900分递交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967803转6182

 

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执行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刘鹤群

   话:0431-81124285

   箱:21602001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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